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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都检察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“
★秦都检察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“★
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3月31日上午9时,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工作推进会,全体干警参加会议。
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陈建昌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市检察院王其敏检察长《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》精神。
副检察长李伟民同志宣读《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
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,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,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,明确划分责任,带头履行职责,确保“一岗双责”要求落到实处。
纪检组长郭余房同志宣读《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委(纪检组)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办法》
院党组要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:
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安钢同志作重要讲话
① 要认识到位,加强学习,在思想和行动上向《准则》靠拢,远离不可触碰的纪律“底线”。
② 院党组、班子成员要正确把握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把从严治检融入到日常的检察工作中。
③ 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推动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,积极查办案件和纠正作风问题。
摄影:刘小刚
编辑:程倩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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